18歲像不畏風雨阻撓的郵差,準時將疲憊送到我手中。

總覺得,青春每三年就會循環一次,有限循環小數,盡情帶給我痛苦。從小六、國三、到高三,都是一直重複在做相同的事,面對相同的人,浪費相同的人生。

小六那段平淡的可以的戀情,是我自己親手扼死的,那時候根本不知情為何物,感覺到沉悶無趣就丟到一旁,任它腐朽發臭。

這只是宿命的開始。

國三算不算轟轟烈烈,我不明瞭,但這次我是真的把心都掏了出來,那份連我自己都不曾見過真摯的心。結果報應不爽,我被丟棄在一旁任由腐爛。不甘心的我,試圖挽回頹勢,但又能怎樣呢?連姜子牙此等聖人,覆了水都難再收回;我這小螻蟻又能隻手遮天麼?

嘿,哈哈哈哈!真是好笑,可笑至極!

奇怪的是,高一高二我完全沒再想起她一次,選擇性遺忘嗎?什麼是選擇,又能選擇什麼?

若是人生可以照著自己的意識行走,這樣就不叫作人生了。

當高三正要定下心來用功唸書時,我的腦海又浮現出妳的臉龐。

這便是將人家名字過目不忘的下場。

看來自作癡情的人又要好好傷心一陣子了。





Wonderwall第三篇一直生不出來,不是因為我文才被台灣填鴨榨乾了,而是我得了作家最忌諱的通病:懶。

會先寫一篇暖暖身,敬請期待(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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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ke7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