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納悶的,自己常常在圓球和快遞熱心地替人解惑,讀文章比吃飯還勤快,有時打出來的解答甚至可以寫一篇專文了;但如果要自己打一篇籃球評論,卻絞盡腦汁都打不出來,要不然就是打出來的文章難登大雅之堂。

頗有江郎才盡之嫌...

其實已經很久沒把一場球賽完整看完了,除了幾場亞錦賽、瓊斯盃對黎巴嫩那場拉鋸戰之外。就連NBA我都很少在看了,總覺得沒以前看得來勁,比賽的內容跟90年代相比,真的差了很多,就算那塊年代不是我親身碰觸,但看過錄影帶再回頭到現代,深感美國籃壇的變化,漸漸快跟思維還停留在90年代的我脫離了。

我還是喜歡防守強度高的肉搏戰,那才是男人該看的球賽(虛笑)。像太陽那種超快速的得分效率、順暢的導傳、美妙的助攻,是十分具有觀賞價值;但那吸引不了我。



昨天去八仙,結果搞得自己身體快散掉了。痛死人不償命的曬傷不說,連腳的各部位關節,都快與自己身體say goodbye了...

早知道就不應該凌晨還瘋狂地跑去打球了。

可是沒辦法,要3個月沒碰籃球了,只有每天1小時的慢跑,籃球長啥模樣都快忘記了。



現在身體很痛,所以要在此被迫休筆了(其實是自己的懶惰..)。想打的還很多,不過不急。



P.S.台灣的法官,拿宋朝的公使錢來替馬英九開脫,實在是很好笑。宋朝跟現代的經濟法制,完整性一致?就法論法,原來是這麼搞的...拿千年前的例子來比喻現今的犯罪正當性與否,不知是何道理?還是在為國務機要費的開脫,舖下一條後路?

我既非藍也非綠,兩邊政客一籮筐,沒個好榜樣;只是這次判決書出來,綠營居然沒有大動作..看起來就像暴風雨前的寧靜。二審判決,有得瞧了!

青天、青天?曾幾何時,一個政治人物的最低道德標準,居然就可以被人長久印記在心,高歌頌德了...要一名廉官、一名對金錢掛勾始終保持清白與距離的官,可以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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