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連我自己都不曾想過,這兩三天集中的新聞題材,居然多到能夠讓我再寫續集。還好我不是像朱哥一樣的露臉公眾球評,不然我的爭議只怕不會比三隻小豬杜正勝要來得少...

我看,我乾脆新闢一「狗屁倒灶」區。我不喜歡的時事,就丟進這一區來好好品嘗一番。上一篇由於理智被憤怒所掩埋了,所以寫得有些激動。這一次我就盡量客觀一點寫(反正我已很久沒看中職,姚明來不來我也不痛不癢)。

這次要寫啥勒?主要是中華職棒的簽賭案、還有姚明被陸委會拒絕入境一案。就先從姚明案先提起好了:



讓我們從事發的起始點,運聖火路線爭議開始談起。

首先把時間調回2007年的2月20日,當時台灣和大陸雙方的國家奧委會已經初步達成運聖火路線的共識,台灣奧委會一再強調的「第三國進and/or第三國出」,也獲得北京方面的認可,原先保證的路線,是從越南的胡志明市,經過了台灣,再轉運到香港。

後來在北京奧運官方網站上,愕然驚覺四個大字:「中國台北」。而北京奧運組委公布聖火路線時,在公開場合說:「台北是國內聖火傳遞路線的第一站,第二站是香港,第三站是澳門」,已經違反1989大陸奧會和台灣奧會所簽署的協議案。(至於國際奧會同意路線問題,跟主題無關,故在此不贅述)

於是,我們的政府,對國際奧委會義正嚴詞的抗議,也寄函給北京的奧委會,請求更改聖火路線,雙方一齊坐在咖啡桌上,喝杯咖啡慢慢聊。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接著請回到2007年的8月份,也就是姚明去歐洲度蜜月,順道看完中國國家隊在歐洲拉練賽的幾週後...

今年的第屆海峽盃在台灣的苗栗和花蓮開打,大陸派來了江蘇南鋼和山東黃金兩支隊伍來台。而─姚明也預計隨著這兩支隊伍的後塵來到台灣。姚明訪台行程是,到新竹科學園區與台灣科技業領導人進行募款午宴,為台灣弱勢團體募集二十萬美元,和參觀海峽盃這兩項。

籃協對陸委會申請的兩筆,其中兩支隊伍來台通過了;但姚明這一項被否決掉了。據外傳,來台行程的規劃不明確是主要原因;但,這真的是主因?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姚明身為北京奧運的形象大使,這次來台,在政府高層眼中的解讀會是什麼樣子。加上之前引發的聖火路線爭議,才使得這項舉動更顯得具有政治意圖。

對台灣政府而言,姚明就和中國曾經想送給台灣的那兩隻貓熊,有異曲同工之妙,不過實質意義不同。兩種交流中,都有宣示主權的意味在裡頭(當然,這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姚明的訪台,可以給台灣政府,在運聖火路線的談判桌上,增加不少輿論壓力。至於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誰想得到這麼多?既然是NBA巨星來台,大家就應該熱烈起身鼓掌歡迎,對吧?

我說,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這個烏托邦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

第一、一個國家的體育要興盛,絕對少不了國家在背後的大力支持,凡舉經費預算、選手補助津貼、表現考核制度、訓練規劃、場地興建,通通都需要錢。想想,每個運動都有可能找得到興致勃勃的企業主當贊助商嗎?再說如果是像射箭、跆拳道、游泳、田徑這種媒體曝光率不是很高的比賽,要場場投資贊助更是難上加難,更別提球員的定期集訓。就算真的存在著富有熱情的贊助廠商,也不可能消化各式各樣運動項目的大小事務和財務。

第二、體育是展現一個國家國力強盛的指標,或是在國際打響知名度的金招牌。既然是代表國家,自然而然就會按照國家的想法來照著走。

第三、歷史上不乏出現過在冷戰時期體育界的角力鬥爭。像是1980年美國連署50國拒絕參加莫斯科奧運;又蘇俄在1984年也號召14國抵制洛杉磯奧運一事。還有南韓曾經在1980年代,全斗煥政府時期起便有孤立北韓的策略,除了86年拉攏中共的亞運、88年拉攏蘇俄的奧運。更遑論1972年震驚世界的幕尼黑奧運,藉由國際性質的奧運比賽,進而達成恐怖手段與威嚇之目的。當年東德為了與西德競爭,也曾動用國家資源大力培訓運動員...等等例子不勝枚舉。

由以上三點可知,體育跟政治,根本不可能毫無瓜葛,只有政治涉入的嚴重程度與否罷了。而剛剛好地,台灣跟大陸的背景,和政治家的想法,共同創造了這次的話題。

其實事情就是這麼簡單。政治嘛,看似撲朔迷離;實際上不過就是一連串公式,帶進去答案都差不多啦。



再來談談中職簽賭案吧。

我想先引用PTT棒球版的「雞排攤理論」其中的一段話:

「首先要問問自己:『你期待什麼?』,或者該問自己:『有什麼好期待的?』看看XX球團的經營方式,都擺明著說不辦二軍了,你對整體比賽強度的提昇還能有多少期待?姑且不提程度,XX球團那位老闆兼領隊就是要賺錢啊,他是用一種商人的心態在經營球隊的,商人要的是什麼?是錢!是壓低成本、提高收入!只要今天持續有生意上門,XX球團何必要去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嗯,好像是這樣。

「同樣能賺錢,有誰規定經營的規模一定要大、要好?開五星級飯店可以賺錢,但是擺攤子賣雞排一樣可以賺錢;五星級飯店看起來很華麗,可是成本大、消費者也不能時常消費;雞排攤子小小的、看起來很簡陋,可是便宜的價位卻可以常常去買,你能說哪種一定比較好、哪種一定比較不好嗎?」

這個嘛...

「現在中職聯盟以及部分球團就是抱著「擺攤子賣雞排」的心態在經營,你想想看,既然人家都打定主意做的是攤販生意,你要求他們提昇整體環境,那不就像是在要求攤販必須把衛生環境提升到安全水準、甚至還要人家開立發票;試問面對這種訴求,有哪家攤販會理你啊?更不用提還要求XX球團成立二軍咧,你有聽說哪家雞排攤還會自己花錢養雞、或是買大型熟成冰庫的嗎?當然是買現成的『即戰力』嘛!」阿德越說越興奮。.....



老實說,我真的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看過中華職棒了,連這個苟延殘喘的棒球聯盟,今年是第幾年我都快忘記了...

這次中信鯨爆發球員收受賄款,五名善化幫球員(讓我相當驚訝的是,中信鯨看板球星鄭昌明居然也是其一!)集體打假球一案,老實說就如新聞報導上所云,具有相當複雜的背景,不是很單純的「你給糖我吃糖」這麼簡單。

首先,不只是善化國小,全台灣的學校球隊都一樣,學校在培育一支棒球隊,所花的經費,不外乎來自家長會、學校尾撥款或預算、外界捐款這三大方面。前兩項或許明細可以編列得十分清楚;但第三項呢?

就算是中小型的比賽,地方樁腳都喜歡開一桌賭局,既然要當莊家,就要保證穩賺不賠─又,怎麼個保證法?當然是透過捐款,甚至是面對面的和球隊接觸。當然我無從得知也不可能得知球隊高層有可能涉入其中;不過私底下的球員呢?

大家都知道,在台灣,任何運動項目的運動員,都沒有所謂的生涯保障,也就是退休後球團所給予的待遇或者是規劃。有些可以很成功的,像是林裕書賣小便斗和馬桶、黃平洋賣便當、檀伯強繼續深造後來經商;也有很不成功的像當年紅透全國的紅葉少棒隊成員,有的在打零工、有的在賣滷肉飯。總而言之,既然球團不會給任何承諾,日後的生活就必須要靠自己來保障自己,這是合情合理的。而,這就又要回到了地方樁腳和球員間的問題。

在幾次的默契後,大夥熟了,進而產生了一種默契,而這默契可以一直通用到進入職業棒球的天地中。那就是魚幫水水幫魚。如果願意配合的,好處少不了,說不定以後退休了,還有工作的保障。等哪天被無情的聯盟老闆waive掉了,還可以糊口飯來吃,不怕生活突然陷入困境。就是有這麼多球員都有同樣的心態,才會有層出不窮的弊案產生。

其實,球員真的是兩面不是人。不乖乖配合,就像兄弟象那幾個被槍抵著頭押到旅館內好好泡茶聊天;乖乖配合,被抓到了,就是一輩子打假球標籤臭名纏在身上揮之不去。像這次的假球風波好了,拿到200萬,一個人平分30萬,看看鄭昌明的薪水和各式各樣的其他收入,你很難想像為什麼他願意冒這麼大的風險來打假球?說穿了很簡單,不願意?脖子插兩把刀,大夥走著瞧,你別想太好過。

由這裡可以看出來,法律途徑在台灣是多麼的無力。許多球員寧可收錢,再保佑自己絕對不要被抓到;也不肯全數抖出來,大家相約在法庭見面。

台灣運動員的命真的很不值錢哪。

另外再談到運動彩卷。其實當初蘇貞昌所發出的利多,已經有銀行正在評估可行性之中。但這次被簽賭案這麼一攪,再有勇氣的銀行都會為之卻步。運動賭博要正當化,恐怕是遙遙無期了。對聯盟的殺傷力更是強烈的,是球迷的不信任。這打點是不是假的?勝投是不是假的?打擊率是不是灌水?...諸如此類的質疑,已經再也躲不掉了。如此一來,球賽的精采程度大打折扣不說,球迷也無心為這個也許還有更多人在打假球的職棒聯盟投注更多心力在此上。反正大家只要有王建民可以看就好,誰要管中職?但,如果沒了中職,以後哪來的第二個王建民、第二個曹錦輝、第二個陳金峰?從小就送出國深造的旅外選手,真的可以讓我們這些球迷,或者那些選手,產生一種「畢竟我還是屬於這塊土地出來的」歸屬感嗎?

中華職棒十八年,一個風雨飄搖、危危欲墜的十八年。



P.S.我還是第一次這麼認真的打一篇文章...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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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ke7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