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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部影片是鬼才導演柯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所拍攝的,真可惜在第一次放映時我無緣看到。



造雨人(The Rainmaker)可以算是一個社會醜陋面下的小型縮影,在纏訟官司之間,律師如何拋棄自己的良心道德和對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用法律上的專業來為一個真正的犯罪者來進行脫罪。在電影裡頭的大型律師事務所,在和大型企業定下出賣人格的契約後,以龐大完整的專業來欺壓那些無力承擔訴訟費用的市井小民。

原本做各行各業的人,除非是在強大的利益衝突之下摩擦,否則很難會遭受到社會觀感的批判,成為眾矢之的;但那是建立在「道德良知」的前提下。法律人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養家糊口本是無可厚非,不過當法律成為犯罪者犯罪行為合理化的藉口,而本該秉持良心協助辦理案件的律師在金錢誘惑下選擇靠邊站好並助紂為虐時,掙來的這份錢就毫無名正言順之理。

然而也不是每個律師都能夠拋棄做人的良知去賺骯髒錢,像是劇中的男主角魯迪,就站在金錢和良知的天枰上天人交戰,最後在遇上白血病患唐尼後他便下定決心靠向良知這一邊。魯迪這位律師,不見得能以「大英雄」或「救世主」的姿態解決什麼大問題,相對來說,反而更真實地反映出現實法律的殘酷:大型法律事務所律師的橫行霸道,以及隱藏在法律社會中殘酷的不平等。

在這裡頭我們看到了保險公司如何精算利益,打著「我不賠你又奈我何」的狡詐手段,企圖用法律面具來掩飾拋棄道德下的醜陋臉孔,在強大的利益底下,道德通常都只能發出微小的聲響。也許在這第一場對決中,小拳擊手用刺拳擊退了巨無霸;但在再上訴中,是否還會維持著同樣的結果?法律是人判,陪審團是人,法官是人,當一件事情牽扯到複雜的利益糾葛和眾多複雜的因素時,就無法單純使用道德良知來觀察批判,哪怕是道德良知在其他人口中是「生活的唯一準則」也一樣,正義放在整個社會框架中是絕對的;但放在人與人之間,反而就變成相對的。並不是每個法官都能夠、都會靠著良知來判案,就像辛普森(OJ Simpson)可以靠著鑽法律漏洞來讓自己的殺妻罪行脫的一乾二淨;也不是每個證人都會像在法庭上宣示那樣絕對不會說謊。

要說整個社會道德淪喪是言過其實,不過在價值觀的快速轉變之下,道德的約束力量是變得相對薄弱了。人會在利益誘惑下努力說服自己「我這樣做並沒有錯」而違背一個人該有的良心,對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道德觀感下,這是古今皆然的現象。但是在看完此片的我們需要認知到,就算整個世界已經拋棄了道德良知,自己也應該要繼續堅守那最後一道精神堡壘,因為當連一個做人的能力和權力義務都放棄時,說難聽點那又和禽獸毫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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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ke7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