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很久以前寫的舊文,無意之間從硬碟內挖出來,其中有些尚未更新的條目就請自行參閱維基百科「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





圖一:樂生療養院現址與新莊捷運路線圖

一、關於痲瘋病,你要知道的是:

  痲瘋病(Leprosy)即癩病,是一種在未開發地區才容易看到的病(註一),已開發地區已經很難見到此病。痲瘋病的發病可分為三個階段,初期皮膚會出現白斑或微紅斑塊,斑塊上的排汗和知覺功能都會喪失。再來斑塊會發炎,因失去知覺所以不會感到疼痛,斑塊逐漸結痂增厚,形成一粒粒的突起厚塊和疤痕。最後患者的外觀會有極大的改變,如鼻子坍塌,指骨內縮。痲瘋病的死因常常是因為其他併發症引起,因為患者本身發炎腐爛毫無知覺,延誤診斷的時機,而且抵抗力減弱,更容易引起其他併發症。

二、樂生療養院興建前的台灣痲瘋病情形:

  西元一八六○年左右,外國傳教士進入台灣,最初以教會為臨時的醫院,後來因教會過於狹小無法容納日漸增多的病患,故另尋地方建設醫院。北、中、南部各有一座,分別是淡水馬偕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台南新樓醫院,而專門的麻疹病治療診門的成立時間則是西元一九二五年、一九一七年、一九○七年。三所醫院的門診時間都設於星期六,並沒有和清代一樣對痲瘋病患採取隔離措施,而讓他們可以自由進出醫院,代表這時期痲瘋病患還不是很多(註二)。 

表一:台北馬偕醫院痲瘋病患就診人數狀況

年次

人數

治療延人員

投藥延日數

總計

大正十四年(1925)

59

18

77

1,136

 

昭和元年(1926)

138

46

184

4,396

 

二年

177

57

238

4,699

 

三年

140

43

183

4,617

 

四年

156

47

203

5,285

 

五年

144

45

189

5,489

38,423

六年

147

37

184

4,748

33,236

七年

122

33

154

3,962

27,743

八年

110

32

143

3,898

27,286

九年

114

33

146

3,842

26,894


資料來源:加藤卯吉,《台灣預防衛生概觀》,1935

  因為其他民眾害怕痲瘋病患到處走動,會將痲瘋病傳染給健康的人,故他們向醫院反應此情況。加拿大籍的戴仁壽(Dr. George Gushue Taylor, 1883-1954)在一九二五年接管已停辦六年的馬偕醫院, 並買下醫院後面的教堂,成立治療痲瘋病的專門診所。但上門求診的痲瘋病患日漸增多,門診已不堪負荷,故戴仁壽在一九二八年選定現樂生療養院的院址作為建院地點;不過在一九二九年時總督府的衛生課突然出爾反爾,選定此處作為政府樂生院的地址,勒令戴仁壽將病院遷往他處,後來戴仁壽在淡水八里選定地點,卻遭到當地居民的反對。後來戴仁壽求助於總督府,才終於得以興建,完工後名為「樂山園」。西元一九四○年,戴仁壽因太平洋戰爭爆發而離開台灣,四年後樂山園的所有病患被遷移至樂生院。樂山園則由日本政府接收,作為彈藥儲存地和松山療養院轉來的精神病患收容所。

三、樂生療養院的前身:

  上述提到,其實早在西元一九二七年,台灣總督府就打算建造一座樂生院收養痲瘋病患,樂生療養院的前身「台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所樂生院」便於一九三○年十月完竣,十二月開始正式收留痲瘋病人。樂生院成立的背景不外乎以下兩點:一、痲瘋病是未開發地區的象徵,而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奉行全面西化,而痲瘋病對日本政府而言是恥辱的、不文明的象徵,在有礙對外國形象之下,日本政府開始在一八九七年透過徵兵人口普查,以檢查痲瘋病患者的數量,並在一九○七年正式頒布「癩預防法」,透過興建各地數目不一的痲瘋病療養所,對痲瘋病患者採取隔離政策。樂生院的第一任院長上川豐曾經提過:「樂生院的使命便是要消滅癩病,使日本成為一個真正的文明國家。」(註三)二、日本人擔心台灣人會對在台灣興建醫院,成立痲瘋病門診的外國人產生好感,所以在戴仁壽要興建療養院時,總督府的態度才會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建院之初期,只有男女浴室一間、治療室一棟、病患住宅三棟、廚房一棟,而患者宿舍四周為了防止病患逃跑,在牆上架設了鐵絲網,直至一九三三年才撤掉鐵絲網,改以單一出口的警衛室監視出入人員。樂生院在西元一九三一年才慢慢展開擴建,新增屍體解剖室、手術室、禮拜堂、自來水設施等。由於痲瘋病治療的完全隔離,以及痲瘋病在當時無藥可醫治痊癒,進入樂生院就像進入監獄或被判了死刑一樣,患者只有進而無出(除非變成了冰冷屍體)。樂生院歷年的人數異動上,充分表現出病患無法忍受和社會隔離的生活,或是當時檢查不嚴格而產生的病情誤判,在人數異動上最大宗為因病死亡,而逃跑和檢查錯誤而出院的人數分佔二、四名(註四),其中逃走的不只是台灣病患,也有日本病患。在院內有將棋、球類運動、布袋戲和電影供病患打發時間,有病患也會自己種蔬菜、寫書法、畫畫、養雞豬等。院方也會教育病患學習日文,不禁止各類型的宗教信仰。樂生院成立後,除了和其他基督教醫院互相競爭痲瘋病患者外,樂生院更被總督府拿來當作皇民化運動宣傳的工具。



圖二:一九九三年台灣總督府樂生院配置圖

四、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的樂生療養院:

  西元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後,台灣被國民政府接收,而「台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所樂生院」也自然被台灣省衛生局接收,並將院名改為「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任命賴尚和博士為臨時院長。國民政府遷台時,也將遷台部隊中身染痲瘋病的軍人給一併帶過來,致使樂生療養院在接收後不久病患人數便突然激增。在治療痲瘋病的藥物不斷推陳出新,而藥效也越來越好的情況下,使得痲瘋病患不需要再接受「終身」隔離治療,痲瘋病患終於可以回到家中。一九六二年後,國民政府便下令不再對痲瘋病患者執行強制隔離(註五),在療養院接受治療的痲瘋病患在證明已經沒有傳染性後便可離院,不過仍然要接受衛生署的定期追蹤。

  然而,在當時社會的普遍心態下,對已經有藥可以抑制的痲瘋病仍然是抱持著恐懼的心態(就連院內的醫護人員態度都是如此,他們將全身包覆的密不透風,只留一雙眼睛;沒有醫生願意進駐樂生療養院等行為表現)。一般的醫院診所碰到痲瘋病患都不太願意進行治療(註六),連相關法規都展露出對痲瘋病患的歧視:「非開放性癩病患者,如有變形、畸形或創口殘留者,不得從事餐飲業或其他與大眾衛生有直接影響之行業。」(註七)受到社會大眾異樣眼光看待的痲瘋病患,就算痊癒後走出了療養院,人生並無因此海闊天空,社會普遍的觀感壓力迫使他們東躲西藏,最後不得以還是得回到樂生療養院,病患只能躲藏在樂生療養院的屏護內互相扶持,抵抗社會大眾投以之歧視。



圖三: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平面圖

五、樂生療養院被迫遷址的紛爭:

  早在西元一九八六年政府發布「台灣省加強癩病防治十年計畫之後續計畫」就提到,樂生療養院將在二○○六年完成階段性任務而關閉,剩餘的痲瘋病患必須交由其他慈善團體照顧。不過在捷運新莊線劃定的情況下,樂生療養院要轉型成為新莊迴龍地區的區域醫院;然而這讓樂生療養院院民相當不滿,他們認為他們的權益已經被瓜分成兩半,只能躲在醫院後半部進行見不得人的醫治行為。

  西元一九九四年,台北捷運局在徵收兩處土地時都遭到當地居民強烈(一塊在輔仁大學後方、一塊在軍事基地)反對,故看上了當時只有五百六十一名病患,院區面積卻有將近三十公頃左右的樂生療養院,以作為捷運新莊線的機廠所在。附近居民要求政府只能徵收樂生療養院的公有土地,而不能將腦筋動到他們的私有土地上頭來,最後樂生療養院的土地以都市更新計畫的名義被強制徵收,樂生療養院被迫得遷址。當初院方和捷運局協商的結果是,樂生療養院願意撥出前方的土地約百分之四十;但是在徵收過程中,捷運局卻玩起數字遊戲,結果就是樂生療養院的實際持有土地只剩下約四成不到。樂生療養院的院民試圖反抗,而捷運局和院方卻只希望病患盡快搬走。在兩次混亂的遷移下,最後捷運局才替這些病患搭蓋鐵皮屋,在這一連串的決策過程中,病患因缺乏社會資源的協助,只能凡事乖乖的按照捷運局的安排,許多病患在匆忙搬遷的過程中造成了身心俱疲,甚至有因痲瘋桿菌而失明者,或是自行搬運行李而受傷者,鐵皮屋的設計也完全不符合這些病患的生理需求。這些人的遭遇並沒有人同情他們,包括台北捷運局。



圖四:捷運局徵收樂生療養院土地之情況

  樂生院民的不滿達到了最高潮,當乞求天助、人助都石沉大海之際,倒不如自立自強。於是在西元二○○二年成立了「保護新莊老樹樂生聯盟」和「青年樂生聯盟」等六個團體,在二○○四年這些團體改變了方向,從關懷樂生古蹟轉變為關懷樂生院民,院民才得已將自己吞忍已久的心聲傳達給這些外來團體知曉;而人權團體和樂生院民正式連結是在二○○四年九月,日本學者和律師團進入樂生療養院探訪,台灣人權協會才正式提出樂生院民和人權之間的法律概念。在同一時間,樂生外來團體組成的聯盟和文史團體合併,形成「搶救樂生聯盟」。 二○○四年九月在中國時報出現的標題(註八),將原來屬於樂生療養院院民內部的封閉問題和抗爭,搬上了社會檯面,把人民觀感和抗爭畫上等號,並相互連結。而樂生療養院病患的「病、老、殘」形象也透過傳播媒體的力量感染到人民的同情意識之中。

  二○○五年七月,新醫療大樓落成,院民和院方、捷運局的抗爭進入了新的階段。七月二十一日在中山堂由院方舉辦的搬遷說明會,院民針對三點對院方質疑:搬遷計畫的內容、搬遷補償金的發放規定(這尤其重要)、不願搬遷的病患的處置方式。在會議中大約有一半的時間都在討論搬遷補償金的問題,接著才是新醫療大樓的生活情形,和不搬遷者的生活和醫療照顧。樂生療養院的院民搬遷情形已經和過去相差甚遠,主要得利於社會的關注和壓力(外來團體的旁聽、立委的監督、媒體記者的採訪),讓院方不得已和院民進行協商,提供改善利多以符合院民的需求。

  所有院民都重新評估搬遷與否,畢竟這次是由國家出面擔保他們的餘生歲月;不過院民搬遷後舊院區除了古蹟維存的喝阻力外再也無法阻止怪手的入侵,舊院區一塊被挖空,破壞山上地形的水土保持,院民勢必又得再度被迫遷離。院方也期待著院民的遷移,因為院方身上背負著當地居民對新醫院和捷運線通車後的引頸期盼。二○○五年八月,已經有一些院民遷往新大樓,樂生聯盟和當初成立的院民自救會的「拒絕被迫搬遷,保護樂生古蹟」的立場已逐漸站不住腳。



圖五:被挖掉一片山坡地的舊院區

  至此至今,樂生療養院的爭議尚未完結,二○○七年曾經因為台北縣長周錫瑋的一句「強制拆除」的指令,而又讓樂生療養院再度成為鎂光燈的焦點,文建會暫定樂生療養院為古蹟的時效已過,政府、院民(社會)、在地居民這三方又將再度為這個已經走過七十餘年的建築角力拔河。

  背負著沉重使命的樂生療養院,不只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

六、註釋:

註一:行政院衛生署,《痲瘋手冊》,民國84年
註二:陳威彬,《近代台灣的癩病與療養─以樂生療養院為主軸》,17頁
註三:上川豐,《樂生院の使命》,台灣時報,頁3
註四:《樂生報》,昭和十五年,頁39
註五:潘佩君,《樂生療養院院民面對搬遷政策的主體性研究》,頁13
註六:《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二十五週年特刊》,頁35
註七:台灣省癩病(痲瘋)防治規則第五條,中華民國70年5月5日
註八:《帶著殘肢病軀,痲瘋老人振臂高唱日語版樂生院之歌,展現決心》,中國時報,2004年9月19日

七、參考文獻:

陳威彬,《近代台灣的癩病與療養──以樂生療養院為主軸》,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9年
陳歆怡,《監獄或家?台灣痲瘋病患者的隔離生涯與自我重建》,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4年
潘佩君,《樂生療養院院民面對搬遷政策的主體性研究》,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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